前言:
2013年年底,在雪梨跨年時遇到了個想法獨特,邏輯清楚,有趣的人,相談甚歡,唯獨對於他對同志的看法我不能苟同。之後更發現許多或許表面上不明顯,但其實壓迫同志已久的人,因此寫了此文章。事隔一年多,對當初的想法有些許改變,之後再發表文章作補述。
2013年年底,在雪梨跨年時遇到了個想法獨特,邏輯清楚,有趣的人,相談甚歡,唯獨對於他對同志的看法我不能苟同。之後更發現許多或許表面上不明顯,但其實壓迫同志已久的人,因此寫了此文章。事隔一年多,對當初的想法有些許改變,之後再發表文章作補述。
----------正文----------
一、給隱性的恐同者。
曾和友人談論了多元成家,對於多元成家這貨的四面討好(或不討好),荒唐至極,毫不完備就急著上路我在此就不贅述了;而我記得當初討論到同志的部分時,他說了一句話:「我也有一些圈內的朋友,而我很欣賞他們的一個風氣--他們只在自己的圈內(Gay吧或網路社群等)表現這一面。有時候我們主張他們的自由,但是當他們在公共場合想幹嘛就幹嘛,這種自由不是也影響到他人的自由了嗎?」
當然不是囉!
首先我們必須先認清「同性戀」是什麼。就是男生愛男生,女生愛女生嘛!當然。但我今天要說的是,同性戀是一種與生俱來的性向,這是不可改變的,就跟身高,性別(不討論變性問題的話)跟生日一樣。就像今天,你不會要求矮子「不可以在公開場合表現你矮的這一面」。是的,喜歡同性這種事情可以隱藏可以假裝,但是大部分的人只是幸運地生為異性戀,為什麼你就有了在公開場合表現的自由?
我還遇過一種相當討人厭的類型。平常表現出挺同志的樣子,驕傲地以同志鬥士,直同志自居。然而,當同志表現得明目張膽的時候,這些人便露出真面目,大肆批評。當他們不被諒解,或是被帶著異性戀沙文主義的人冒犯時,這些人便把他們面臨的困境解釋為「自己做的選擇所必須面對的」。其實,你只是運氣好身為異性戀而已!
回朔歷史,當初當初黑奴被解放之後,很長的ㄧ段時間,他們依然活在歧視當中,當時著名的例子便是廁所的分離。當時大部分的黑人依然受雇於白人,女人更是走進白人家庭,替他們打理家務跟養育小孩。而在密西西比,有人提出了,怎麼不讓黑人擁有自己的廁所?這樣就不用跟白人有太多的接觸了!當時的口號是「分離,但平等。」現在聽起簡直荒唐至極;然而在當時,當黑人的自由還未被放到同樣的高度討論的時候,絕大部分的人,包括支持黑人議題的人,都覺得這真是好極了!把這段歷史套回同性戀身上,我衷心期待有一天,你所說的「他們只在自己的圈內(Gay吧或網路社群等)表現這一面。」也會變得愚蠢至極。
二、給邏輯矛盾的反對者。
這些人通常出現在網路上,喜歡掀起筆戰,發釣魚文,通常身兼酸民身分。我曾經對這些人感到憤怒,總會盡心盡力地反駁他們的言論;直到我有天意識到他們的邏輯多麼鬆散,論點不斷重複,思考前後矛盾,我便決定開始同情他們。對於他們在網路上挑起的筆戰開始冷眼相待。
以下是常見的幾種(超無邏輯)言論:
「我尊重同性戀,但我不支持(某同志平權議題)。」對於此,我會說,你們只是戴著尊重的帽子,行打壓的事實。當你拒絕某個族群得到平等,否認他們的自由權利,那就已經是不尊重了。天賦人權,同性戀與異性戀又何異?異性戀享有的權利,同性戀理所當然的應該享有;婚姻,養育,當然包含在公開場合牽手接吻擁抱。
「同性戀一旦得到種種平等及自由,敢於在公開場合表現自己之後,會造成教育困難,同性戀大增,孩子起而效仿。」我想問:要是看到同性戀當眾接吻,你會因此也想跟同性接吻嗎?「噁心死了,怎麼可能?」那你為什麼擔心別人會呢?再來,如果性向是家庭和社會造成的,請問同性戀到底是怎麼來的?你該不會要告訴我同性戀是由同性戀父母生出來的吧?(以後可能但是現在我想暫時不可能)還是你要告訴我同性戀是一種巫術的權勢,是靈的轉移?
再次重申,同性戀是與生俱來的,要是有人會因為跟同性戀接觸久了就變成同性戀,那代表他只是透過那群人重新認識自己;他們不是「變成」同性戀,而是「發現」自己是同性戀......我身邊的同性戀朋友不計其數,我怎麼還是喜歡好男人呢?
「你同意同性戀,你要不要乾脆同意跟母親結婚算了?」首先,我沒有「同意」同性戀。與生俱來的東西是不需要別人同意的,就像你不需要同意女性或黑人或矮子,我「尊重」同性戀。再來,你支持異性戀你也沒有順便支持同性戀啊!既然是不一樣的東西,怎麼可以混為一談?
「他們不惜與家人反目選擇當同志,可見他們不重視家庭。」......我要再說一次同性戀是天生的嗎?如果同志是一種選擇,誰會放棄好好的生活不過,挑這條困難重重,還要被一堆恐同者追著打,幾乎沒有人權的道路啊?
第二個常見的場所是激進派宗教團體。既然提到了恐同,就不得不提到(最近超紅的)基督教會了!假設聖經教義等等完全不矛盾,假設同性戀真的是聖經定義唯一的罪,但是,為什麼,法律要跟著教會走?臺灣是個宗教自由的國度,我們不設立國教。教會覺得同性戀是罪,無妨,要大力宣揚同性戀「回歸正常」也無妨(但是你應該會發現這有多徒勞)。當然,接不接受你們的教義也是自由,而且教會絕對無權要求臺灣法律配合你們的性癖好。
三、給總是會不小心冒犯別人的父權主義者。
這類的人最多,因為不了解,受到父權洗腦,有著根深蒂固的異性戀沙文主義。
他們常會問這些問題:「同性戀跟同性做(愛)久了會不會想跟異性做做看?」「你怎麼知道自己是同性戀?」拜託用點腦好嗎?你跟異性做久了有想過要跟同性做嗎?你又怎麼知道自己是異性戀?現在網路很方便,花點時間,研究一下,不要再任意冒犯了!
四、給恐怖腐女。
「腐女是離同性戀最遙遠的距離。」這句話是真理!當然不是所有的腐女都這樣,不過絕大部分如此。這些人對同性戀有個過度美好的想像,卻對同性戀所知甚少。許多腐女被這句話洗腦:「我愛的不是男人,我只是碰巧愛上了男人!」這種浪漫愛情的劇碼相當吸引他們,但也讓部分腐女誤以為同性戀是後天的。同時腐女通常偏愛二次元產物,不過最近卻也開始進展到了三次元;然而他們眼中的三次元只是二次元的延伸。他們擅長把好友隨意配對,狂熱程度遠勝記者,說是跟蹤狂也不為過。
再來,多數的BL作品都是由女性執筆,對男性生理構造所知甚少,常見的配對模式也是一貫的強攻弱受,弱到幾乎是個女的(畫起來也像個女的),只是配上了「生理男性」這個設定罷了。對性愛的描寫自然也多是純粹發自想像(例如無限次的射精)。印象最深刻的是,我曾拿著剛寫好的同志小說去給別人看,他很困惑的問我:「男同性戀又沒處女膜怎麼會流血呢?」嗯,雖然我不確定他是不是腐女但是我好想幫他上一堂同志性教育啊!
五、
人類歷史是由一連串的反壓迫革命構成的,女性因此自由了,黑人因此自由了。我相信同性戀也將如此;而歷史從不輕易遺忘那些壓迫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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